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刑罚:
年满七十周岁的罪犯;
患有严重疾病,经司法鉴定认定确需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孕妇、哺乳期妇女,或者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中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年满七十周岁的人,确需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因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期已执行一年以上,表现好的罪犯;
其他应予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刑罚执行情况特殊等。
需要注意的是,暂予监外执行是对刑罚执行的一种特殊方式,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刑罚执行进行调整,而非对刑罚本身的减轻或免除。具体的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和条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予以解释和适用。